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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会议制度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9-03

一、党总支会议制度

为了规范党总支的组织生活,党总支每学期组织和召开党总支委员会、支部书记会议、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等四种会议。

1、每学期召开四次党总支委员会。主要围绕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研究讨论本单位党组织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工作以及需要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的其他重要工作(工作需要时可随时召开)。

2、每学期召开三次支部书记会议。主要布置、督促、检查支部工作,研究支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交流支部工作经验,并结合教学、科研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实际,对支部工作进行具体指导。

3、每学期召开两次全体党员大会。大会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传达、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2)定期听取和讨论通过党总支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对总支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选举党总支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决定上级党组织布置和党总支委员会提交的其它重要问题,讨论、修改党总支委员会的某些决议。

4、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前要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总支委员及其他成员的意见,确定会议主题,做好充分准备;党总支委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要联系自身的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认真检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通报。党总支委员会成员除参加党总支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外,还应参加其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二、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客观公正,决策科学、正确,特制订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1、党支部书记要定期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支部活动计划,确定支部大会时间、内容、议程,研究学校办学重大问题和决定办学重大事项。

2、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壮大党的队伍。支部研究确定发展对象,指定联系人,条件成熟后,由联系人向支部推荐,支部研究决定后,严格按照组织发展的程序开展工作,保证党员发展质量。

3、在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时,必须先由支部党员推荐名单,支委会研究确定人选,提交党员大会征求意见,再报上级党委审批。

4、支委会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有关支部重大问题的必须集体研究决定。

5、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允许个人说了算。讨论的事项,要件件有落实,形成决议,做好记录,整理归档。

三、党务工作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根据党章和党总支职责,制订我系党务工作会议制度。

(一)系党务工作会议研究的主要议题

1、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审定党务工作的规划和总结;

3、分析党员、师生员工的工作、思想状况及对策;

4、预备党员的审批及转正;

5、审定党员的奖惩;

6、学生记过以下处分;

7、学生会、团总支主要干部的审定;

8、其他需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组成人员

系党务工作会议组成人员为系党总支全体委员,会议内容涉及哪个党支部,该党支部书记或全体支委列席会议。

(三)会议时间

系党务工作会议时间根据需要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提议并主持召开。

四、党总支民主评议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入实施党建先锋工程,切实加强党总支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系部各项工作上新的台阶,特制订该制度。

(一)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支部开好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进行,对党员的评议,应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本标准,总结检查个人在政治信念、理论学习、宗旨观念、履行义务、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方面的情况。其具体的内容为: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决议,思想上和行动上能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是否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谋私利、自觉抵制腐败思想的侵入,脚踏实地地搞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

3、是否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围绕教学这个中心,在我系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服务等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是否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与不良现象作斗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5、是否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二)评议范围

1、党总支所有党员,都应参加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

2、对外出的党员,党总支应及时通知他们按期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确有正当理由和实际困难不能返回的,可以请假,但外出归来后应补办民主评议手续。长期患病,丧失生活能力的离、退休党员,经党支部、党总支同意,可以不参加民主评议;

3、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应参加民主评议员活动,但不对其作组织鉴定。

(三)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总支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在每年4月下旬结束。

1、学习教育、宣传发动阶段。以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宣传发动,讲清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和意义,教育广大党员认真参加评议活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党员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开展讨论。

2、总结自评阶段。在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每个党员对照各个方面的评议内容,实事求是地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总结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将主要内容填入《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中。

3、民主评议阶段。在支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根据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互评;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在对每个党员进行全面评议的基础上,民主评议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

4、组织鉴定阶段。支委会根据评议的情况,进行分析综合后,形成组织意见,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形成正式组织结论并与本人见面。对支部书记以上的党员干部的鉴定意见,由支部提出初步意见后,报党总支审定。

(四)组织处理

1、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形式,包括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党内除名(退党除名、脱党除名、劝而不退除名三种)。在民主评议中对违纪党员和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也要进行组织处理。

2、认定不合格党员的程序,一是党支部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过调查核实提出不合格名单;二是党组织指定专人找其人谈话,指出主要问题,通报民主评议结果,听取本人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支委会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形成处置决定;四是党支部将处置决定,核实材料报党总支,党总支讨论后报党委审批;五是党支部收到党委批复文件后,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党委决定,并及时找被处置对象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六是对一些问题一时难以核实,应暂缓作出决定,待问题查清后,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评优、表彰和处置

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按照“创先争优”评比条件,按1 5%的比例评选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经逐级审查批准后,予以公布。

民主评议党员结束后,将评优材料及民主评议党员的登记表报组织人事部。

(六)把好政策关

在民主评议中一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摆事实,讲道理,让党员把话讲清楚,允许被批评的同志解释和申辩;二要贯彻教育为主的方针,把教育贯穿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全过程;同时组织鉴定要与本人见面、签字。民主评议中揭露出来的问题,特别是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要做到事实清楚,处理得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五、教工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党建先锋工程,切实加强党总支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我系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特制订该制度。

(一)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支部开好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进行,对党员的评议,应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本标准,总结检查个人在政治信念、理论学习、宗旨观念、履行义务、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方面的情况。其具体的内容为: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决议,思想上和行动上能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是否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谋私利、自觉抵制腐败思想的侵入,脚踏实地地搞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

3、是否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围绕教学这个中心,在我系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服务等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是否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与不良现象作斗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5、是否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二)评议范围

1、党总支所有党员,都应参加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

2、对外出的党员,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应及时通知他们按期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确有正当理由和实际困难不能返回的,可以请假,但外出归来后应补办民主评议手续。长期患病,丧失生活能力的离、退休党员,经党支部、党总支同意,可以不参加民主评议。

3、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应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但不对其作组织鉴定。

(三)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总支的领导下,有步骤地进行,在每年4月下旬结束。

1、学习教育、宣传发动阶段。以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宣传发动,讲清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和意义,教育广大党员认真参加评议活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党员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开展讨论。

2、总结自评阶段。在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每个党员对照各个方面的评议内容,实事求是地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总结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将主要内容填入《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中。

3、民主评议阶段。在支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根据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互评;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在对每个党员进行全面评议的基础上,民主评议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

4、组织鉴定阶段。支委会根据评议的情况,进行分析综合后,形成组织意见,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形成正式组织结论并与本人见面。对支部书记以上的党员干部的鉴定意见,由支部提出初步意见后,报党总支审定。

(四)组织处理

1、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形式,包括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党内除名(退党除名、脱党除名、劝而不退除名三种)。在民主评议中对违纪党员和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也要进行组织处理。

2、认定不合格党员的程序,一是在党支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过调查核实提出不合格名单;二是党组织指定专人找其人谈话,指出主要问题,通报民主评议结果,听取本人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支委会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形成处置决定;四是将处置决定,核实材料报党总支;五是党支部收到党委批复文件后,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党委决定,并及时找被处置对象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六是对一些问题一时难以核实,应暂缓作出决定,待问题查清后,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评优、表彰和处置

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按照“创先争优”评比条件,按上级党组织的安排,评选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六)把好政策关

在民主评议中一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摆事实,讲道理,让党员把话讲清楚,允许被批评的同志解释和申辩;二要贯彻教育为主的方针,把教育贯穿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全过程; 同时组织鉴定要与本人见面、签字。民主评议中揭露出来的问题,特别是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要做到事实清楚,处理得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六、学生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加强对学生党员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订我系学生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11月份开始评议,12月份总结。

2、建立党员综合考评指标体系,从政治、思想、纪律、工作能力、学习成绩及个人生活形象四个方面以评分的方式进行考核评议。

3、在民主评议之前,由学生党支部进行动员,使党内外学生正确认识民主评议的意义,积极参加民主评议。

4、民主评议以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相结合,首先党员按测评指标对照检查,自我评估,在自评的基础上以党支部为单位,由党支部组长组织对每一位党员集体评议,在党员自评与互评的同时,由学生党支部组织征求年级学生政治辅导员、专业导师以及班级同学的意见。自评、互评与民主测评以后,由学生党支部组织综合自评、互评及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结果计算综合考评分。

5、由学生党支部将考评结果向党支部报告,由系党总支进行审核,审核后将考评结果向全体党员公布。

6、对考评结果优秀的党员进行表彰,对考评一次不合格的党员进行教育,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考评连续两次不合格的,正式党员劝其退党,预备党员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物理与电子科学系党总支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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