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根据教育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565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年级审核、院办讨论,拟确定李子芥等18位同学为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如下:

对以上获奖学生名单若有异议,自公示日起三日之内可以书面实名制形式或面谈形式到实验楼B区学院办公室举报。
举报电话:
官孙平:18942825199
徐起超:18942825555
李成秀:18942829566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