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6〕151号)文件和阿坝师专教务处文件的相关精神,结合我系“专升本”工作实际情况。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专升本工作任务重,涉及学生、学校根本的切身利益,我系为此专门成立“专升本”领导小组。
组长:雷晓蔚
副组长:王仕旭
成员:莫建麟、杨阔、晏勇、刘德春、李洪进、徐芳
二、选送对象和对口升本学校
1、凡在我校正式注册就读的全日制2013级专科生均属于本次专升本选送对象。
2、我系各专业2016年专升本对口学校为绵阳师范学院与西华师范大学。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嵌入式系统工程专业的升本专业为绵阳师范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专业的升本专业为绵阳师范学院机电技术教育,物理教育专业的升本专业为西华师范大学物理学(师范)。
三、选送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良好,未受到任何校级处分或者其它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前五学期所得总学分不低于110分,并能如期毕业。(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在报名截止前已获得学分不得低于100分)
3、截止2016年4月23日中午12时,完成学校所有费用。
4、推送学生身心健康。
5、凡已通过学校招生就业处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跨校专升本。
6、自愿申请并参加对口学校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若批准升入本科阶段学习,承诺不放弃“专升本”资格。
7、参军入伍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且退役复学后已完成专科阶段学习任务的学生可申请免试录取。
8、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50%。
四、推送流程
1、拟报名学生首先到教务处打印个人成绩单,并加盖教务处公章,然后送到系部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到系部正式报名,填写《“专升本”学生诚信承诺书》,对口学校《跨校专升本信息推荐表》。其中《推荐表》中高考报名号、专业名称等必须严格按照我校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信息进行填报。
3、各班学生应在4月22日前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处理。
4、根据教育厅和对口升本院校相关文件精神,各专业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毕业生数的5%。各专业推送人数应控制在本专业拟毕业人数的15%以内,如果报名人数超过限额,按照学生前五学期的专业课排名,然后按照名次推送至学校。(名额分配见附件1)
5、四川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合格,计算机二级考试合格,在校学习成绩无补考者排名优先。
6、4月23日至4月26日,公布拟推送学生名单在物理与电子科学系网站和系部张贴栏。
五、监督管理
为使本次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开展,确保学生的公平竞争环境,更好地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学校为此专门设立监督机构,监督工作由学校纪委和监审处负责。
六、特别说明
1、专科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录取后由学校颁发专科毕业生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为维护“专升本”工作严肃性,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
2、按照教育部要求,凡是参加“专升本”的学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将注明“两年制专升本”。
3、对口学校笔试时间为5月21日——5月22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推送学生参加对口院校考试后,按照对口院校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因对口院校2016年度专升本录取办法细则尚未出台,待对口院校2016年度专升本录取办法细则出台后,学校将及时公布在教务处网页。
七、提交材料说明
1、每个参加跨校“专升本”的学生均须填写《2016年跨校“专升本”推送表》,并附成绩表(加盖教务处公章)。
2、每个参加跨校专升本的学生均须填写《2016年“专升本”学生诚信承诺书》
3、以上表格在各班班主任处拷贝。
附件:1.物理与电子科学系各专业专升本推荐计划表
阿坝师范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系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