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修订稿)
为了使学生有个良好的休息和生活环境,电信系学生寝室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天晚上10:20后回寝室者系部作晚归处理.星期六晚上为10:50。
二、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熄灯后,不准在寝室内讲话、喧哗,在走廊上打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三、 学生不得擅自留宿校外人员。也不得私自留宿校外。
四、学生不准在寝室私装电源,不准烧电炉,“热得快”,不准在床上安装电热毯,不准点蜡烛,不准生烟烧火煮东西吃,不准私藏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违者,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50—100元的罚款。
五、 严禁搓麻将、打扑克、打字牌及各钟方式的赌博活动,违者,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30—50元的罚款。
六、 男、女同学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借口互串寝室,(学生会成员检查寝室除外)。
七、寝室不准吸烟,不准酗酒,不准大声喧哗,不准打闹追逐,不讲脏话、痞话,不侮辱他人,杜绝帮派和吵口打架的事情发生,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八、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做到人离灯熄、水关。
九、寝室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内贴好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
十、 遵纪守法,确保安全。人走关门落锁,杜绝任何扰乱宿舍秩序的事件发生,坚决打击偷盗、敲诈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
物理与电子科学系
2013年11月20日